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这时候我们作为债权人,也就是申请执行的那个人,就可以去咱们国家的法院请求他们帮忙来要这个钱了。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节书等等这类的法律文件,那都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都要遵守并且照着做的。假如有一方就是不愿意承认,不肯执行的话,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那个欠债的人不肯乖乖按照法律规定来还款的话,那咱们的人民法院可是有好多办法能治他的。比如说,他们可以不让这个人出境旅游,也可以把这些行为记录在我们的个人信用档案里边,甚至还可以让那些电视台报纸到处播报说某某某又不履约了这些消息。所以,只要这个人真的欠你钱没还,那你就赶紧拿着证据去告他们。然后请咱们的人民法院帮你来强制执行这个人的还款责任,这样一来,你才能真正地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跟法院说要告欠债不还的人(也就是咱们说的那个大头鬼——债务人),那可是个行之有效的法律方法。要是经过法院审理后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和解协议这样的执法文件明确了这个家伙儿应该把钱还回来,但他就是不肯还的话,我们这些债权人(也就是原告)就可以去找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走法律这条路去告状然后拿到法院的判决或者和解协议,这可真是个追讨债务的好办法。
当事人在进行民事诉讼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缴纳案件受理费;同时,对于涉及到财产事项的案件,除基础的案件受理费外,还须根据相关法规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因此,若存在债权人未能及时得到偿付的情况,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如当事人因经济原因无法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可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的申请。
依据我国民事诉法的规定,债务纠纷是因财产关系产生的,所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是可以追讨债务的。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