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申请追加:
在
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
追加被告的事实和理由,明确其
身份信息,像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2.法院审查:
法院会看追加被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利于查明事实,就同意追加并通知;
不
符合条件则驳回。
3.加强沟通:
和法官交流案件情况,配合提供
证据,让追加申请更合理有说服力。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的
合同纠纷案件
立案后,小朱认为小胡与该合同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其参与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遂想追加小胡为被告。小朱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了追加小胡为被告的事实和理由,并明确提供了小胡的身份信息。然而,小李认为小胡与案件无关,不同意追加。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
当事人若要追加被告,需在合理期限内即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事实和理由,并明确被追加被告的身份信息,小朱的申请符合此程序要求。
2、法院会对追加被告的申请进行审查,判断被追加被告是否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其参与是否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等。若符合条件会同意追加并送达文书通知其参加
诉讼,不符合则裁定驳回。在此案中,若法院经审查认定小胡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参与诉讼利于查明事实,会同意追加;反之则会驳回小朱的申请。
3、实践中,小朱可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增强追加申请的合理性与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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