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欠医院
医疗费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医院知道患者欠费,时效开始。
2.若医院向患者
主张权利、患者同意履行,
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3.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因
不可抗力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4.超时效
起诉,患者提时效抗辩,医院可能
败诉。
案情回顾:小许在医院接受治疗后,
拖欠了一笔医疗费。医院知晓小许欠费事实后,诉讼时效开始起算。期间医院曾向小许催讨过费用,小许表示会尽快还款,但之后并未履行。之后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五个月,小许因突发意外失联,医院无法向其主张权利。后来医院起诉小许,小许提出时效抗辩。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医院知道小许欠费事实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为三年。医院向小许主张权利,小许同意履行义务,这使得诉讼时效中断,期间重新计算。
2、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小许因意外失联,医院无法行使请求权,构成
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此时
超过诉讼时效,小许提出时效抗辩,医院可能丧失
胜诉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