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判断
一房两卖的房屋
确权协议是否有效,要审查协议是否满足
行为人有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这些条件,满足则协议有效。
(二)确定
房屋所有权归属,按以下顺序:
已办理
产权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
均未登记,先合法占有房屋者优先;
均未占有,先支付价款者优先;
以上情况都没有,
合同成立在先者优先。
(三)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依据有效协议追究
卖方违约责任,要求
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案情回顾:小许有一套房屋,分别与小丽、小胡签订了
房屋买卖合同。小丽先支付了部分房款,但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入住。小胡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小丽认为自己先付款,房屋应归自己,与小胡就房屋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许与小丽、小胡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若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条件,两份合同均有效。
2、根据规定,在一房两卖情形中,一方办理了产权登记,一般确认其取得房屋所有权。本案中小胡办理了产权登记,所以房屋所有权应归小胡。
3、小丽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依据有效的
购房协议追究小许的
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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