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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民土地怎么赔偿

时间:2025.06.09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330人
律师解析:
1.土地补偿费
按被占土地原用途和区片地价补偿,弥补土地所有权人的损失。
2.安置补助费
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算,保障多余劳动力的生活。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按实际损失和标准,补偿土地上的建筑和青苗。
4.其他损失赔偿
若造成其他损失,侵权人需赔偿,如预期收益损失。
农民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起诉

案情回顾:

小许是农民,其合法承包的土地被小胡非法占用。小许要求小胡赔偿,小胡只愿意支付少量补偿。双方就赔偿方式和金额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按照土地原用途、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情况等进行全面赔偿,而小胡觉得无需赔偿这么多。协商无果后,小许决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占用农民土地,赔偿方式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小许土地被小胡非法占用,小胡应按规定进行全面赔偿。土地补偿费要按照被占土地原用途和相关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用于补偿小许土地被占用的损失。
2、若因非法占用造成其他损失,如小许土地无法耕种导致的预期收益损失,侵权人小胡也应赔偿。小许可先与小胡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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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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