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工程建设中,工人受伤后的
工伤保险责任承担情况如下:
1.包工头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若包工头拥有用工主体资格,就由包工头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比如,包工头以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名义承接了工程,施工期间工人不幸受伤,此时包工头要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对受伤工人进行
赔偿。
2.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发包方担责:
若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那么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以建筑公司为例,若其将工程
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工人在工作中因
工伤亡,建筑公司就要担责。
这一规定出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
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目的是保障
劳动者权益,避免出现包工头无力赔偿的情况。
发包方追偿:
发包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包工头追偿。
也就是说,建筑公司赔偿工人后,可以向包工头
追讨其应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费用。
案情回顾:小胡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小丽是其雇佣的工人。某建筑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小胡,小丽在施工中受伤。小胡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建筑公司则认为应由小胡负责。双方就赔偿责任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由于小胡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建筑公司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应承担小丽的工伤保险责任,这样能保障劳动者权益,防止包工头无能力赔偿的情况。
2、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小胡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赔偿费用,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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