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不得损害债权人权益。若借款人及其他担保人不履行清偿义务,担保人可依法起诉借款人。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要求及事实和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等条件。在特定情况下,如欺诈、威胁等,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不得损害债权人权益。若借款人及其他担保人不履行清偿义务,担保人可依法起诉借款人。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要求及事实和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等条件。在特定情况下,如欺诈、威胁等,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可以只起诉其中一人,也可以将所有人员全部起诉。在共同借款当中,共同的债务人都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而债权人只起诉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法院也会支持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对于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股东的个人借款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吗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