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两家之间过道归谁
时间:2025.04.17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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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两家之间过道的权属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有文件明确划定:
若过道在
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件明确划定的范围内,通常属于
宅基地使用权人共有。
在部分农村自建房规划里,每家宅基地及附属过道的范围都有清晰界定。
在此情况下,过道由相邻两家共同使用和维护,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或侵占。
2.历史形成且长期共用:
如果过道是历史形成的,并且相邻各方长期共同使用,形成了事实上的共有关系,一般也遵循共有原则。
3.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要是过道是某一方超出宅基地规划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形成的,其权属就存在争议。
这种情况需要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和处理,比如村委会、乡镇政府等会进行核实,判定其合法性及归属。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是农村邻居,两家之间有一条过道。小朱认为过道是自己家超出宅基地规划开辟出来的,应归自己使用,便在过道上堆放杂物。小李则觉得过道是历史形成,大家一直共同使用,属于共有,不应被小朱独占。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过道在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件明确划定的范围内,应属于两家共有,小朱不能擅自占用。
2、若过道属于历史形成且长期由双方共同使用,形成了事实上的共有关系,也应遵循共有原则,小朱的行为不合法。
3、若过道是小朱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形成,其权属存在争议,需经村委会、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依法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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