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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孩子会判给谁抚养

时间:2025.04.1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45人
律师解析:
1.基本原则:
在哺乳期内,子女通常以跟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母乳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能提供婴儿所需的营养和抗体,增强免疫力。
而且在哺乳过程中,母亲与婴儿建立起了特殊的情感纽带,有利于婴儿的情感和心理发展。
2.特殊情况: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和母亲共同生活可能会影响健康;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且这样做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
3.协议情况: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达成协议,让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这种安排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法院也会准许。
4.总结:
总体而言,哺乳期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一般倾向于母亲,但最终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育有一女,女儿尚在哺乳期。两人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孩子还在哺乳期,理应由自己抚养;而小朱称小丽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要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自己。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本案中小丽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属于特殊情况。
2、若经法院查证小丽确实患有此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且小朱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有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小朱。具体还需依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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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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