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喔,如果你明明有钱还债却故意耍赖不还,而且情节严重的话,可能就要面临着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交罚款了。要是更严重一点的话,那就得面临三年到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还要交罚款。比如说,如果你欠人家两万块钱不还,又被发现你明明有能力还却故意不还,而且情节严重的话,按照上面说的法律条款,你可能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交罚款。
倘若被执行人未能承担其应尽的法律文书所确认之义务,那么对于此类情况,人民法院将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性措施,诸如限制出境及在个人征信系统中记录负面信息,又或通过公共媒体公开披露不履行义务的相关信息等等。换句话说,若有债务人拖欠债务未果,债权人可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法律申诉,请求法院严格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强制执行,以追索回自己的债权。
若涉及拖欠债务达100万元人民币之巨,却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归类为纯粹的民事范畴内的债务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此类情况并无明显迹象表明将导致当事人被判入狱服刑。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事人拒绝遵守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且情节严重时,才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构成犯罪行为,例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明文規定,若某位人士具有履行法院裁判的实质性能力却蓄意拒绝执行,且所涉情节严重者将可能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罚款之严厉制裁;倘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罚金。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活动”(又称“帮信罪”)的刑事责任裁定标准及相应量刑方式,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如下:(1)对于被判定犯有“帮信罪”的个人罪犯而言,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2)若涉及到单位企业犯罪的情况,则需对该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所述的规定进行处罚;(3)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制裁,同时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