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哪些情况可以请律师先打官司后付费

哪些情况可以请律师先打官司后付费

时间:2025.04.0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44人
律师解析:
“先打官司后付费”就是风险代理收费。
按规定,这些情况可适用:
1.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
在合同纠纷中,比如买卖双方因货物质量、交付时间等问题产生争议,就属于此类。
债权债务纠纷里,若一方拖欠另一方货款或借款不还,也在此列。
2.不过,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都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3.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时,律师事务所要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双方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最高收费金额不能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要注意,具体能不能风险代理,得结合实际案件情况以及律所规定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小李以货物质量有问题拒绝支付货款,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小朱找到律师,希望采用“先打官司后付费”的方式。同时,小静因赡养费问题与子女产生纠纷,也想采用此方式委托律师。但律师告知小静此类案件不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案情分析:

1、小朱的案件属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符合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范围。律师事务所可与小朱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双方风险责任、收费方式等,且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2、小静的案件是请求给付赡养费的案件,按规定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因此律师拒绝小静的请求合理合法。具体能否风险代理需结合实际案件及律所规定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