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职务犯罪审查
逮捕期限通常是七日。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能够延长一至三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
批准逮捕的时间可延长到三十日。
2.在审查
逮捕期间,若发现
犯罪嫌疑人还有重要罪行,审查逮捕期限会重新计算。
要注意,具体期限会因案件复杂程度、
证据收集等因素有所变动。
这个期限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之日开始计算,一直到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为止。
比如一个职务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正常提请逮捕后,若案件不复杂,一般会在七日内完成审查逮捕决定。
但如果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且证据收集困难,经过相关批准程序,审查逮捕期限可能延长到三十日。
而且期间若发现新的重要罪行,期限就会重新计算。
案情回顾:公安机关对小朱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请逮捕。正常情况下,应在七日内完成审查逮捕决定。但小朱属于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且证据收集困难,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延长到三十日。在审查期间,又发现小朱还有重要罪行,审查逮捕期限面临重新计算问题,这引发了是否合理重新计算及最终期限的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期限通常是七日,特殊情况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至三日。对于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时间可延长到三十日。本案中小朱流窜作案且证据收集困难,延长至三十日符合规定。
2、审查逮捕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重要罪行,审查逮捕期限应重新计算。所以本案中发现小朱有新的重要罪行后,重新计算期限也是有法可依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