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其他条件。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严谨,当事人需提交再审请求及证明材料至法院。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条件则裁定再审,否则驳回。若原裁判存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将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再审程序是法院和检察机关对生效判决、裁定发现错误时,依职权进行的再行审核程序。
民事诉讼再审启动后,举证通知与开庭时间安排紧密相连。法院在送达起诉通知书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给予被告方15日举证期限。因此,原告收到起诉通知书后,约15-20个工作日内,法院会发送开庭传票给各方当事人,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高院再审裁定驳回后,当事人可向同级检察院提出抗议,由检察院审查回应;或向原审及上级法院申诉重审。若院长发现本院判决、裁决、调解书有误判,并确信需再审,应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