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通常情况下,被告人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律师费由被告人或其亲属承担。但是,如果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在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方面尚未完全丧失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服务,此时辩护费用由国家承担。
在与保险公司诉讼时,律师费一般由寻求法律援助的一方承担。具体费用可能因协议或规定而异。胜诉后,律师费可能成为赔偿的一部分;若败诉,费用需自行承担。部分保险公司可能覆盖律师费,但需依据其政策确定。因此,律师费需结合当事人与律师的协议及保险公司政策来决定。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债务纠纷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委托人支付。但胜诉方可自愿承担。民商事案件中,胜诉被告可要求原告支付律师费。处理债务纠纷时,可在起诉状中请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根据我国规定,债务纠纷民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则由委托人支付,但胜诉方有权要求败诉方偿付为案件支付的律师费。因此,处理债务纠纷时,当事人可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非在保险合同中进行了免责约定。但保险合同中免责约定条款,保险公司须在签订合同时,应作出显著的提示并进行明确说明,确保投保人已阅读和理解,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故本案中,保险公司单凭事后拿出保险合同说自己免责来进行抗辩,其理由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