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商品房交付逾期之际,作为业主应首先行使通知权,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以期促使其在适当时间范围内履行相应的交房义务。如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通知后,仍然未能遵守承诺并在合理期间内完成交房手续,那么业主便可依法请求解除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质量问题可通过与开发企业协商、向管理机关举报申诉解决。商品房质量保证责任争议未妥善处理或消费者不满,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申请评审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购房者应依法维权。
买房方有权退房的情形包括: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性违约、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效力问题、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差异超3%、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或严重威胁正常使用功能。
我国法律对逾期交房违约金有明确规制,需保障对等补偿性并避免过高或过低。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指定金钱赔付并计算损失,以平衡各方权利义务。
卖方未按时交房,违约生效日从合同规定交付期限届满次日开始计算。买方催告三个月内,卖方履约则不能解除合同,但可索赔。三个月后卖方仍未履行且无合理解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利息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