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账户被依法冻结之后,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人仍然具有申请进行
财产保全的权利,但是需要遵守一些固有的限制性规定。
根据我国的法律
法规,财产保全主要包括两种形式:
即所谓的诉前财产保全以及
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
对于已经被依法冻结的账户来说,若其所冻结之资金并未能完全覆盖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金额,亦或是被冻结之资产尚无法清偿所有待支付之
债务,则此时,其他
债权人仍具备申请进行轮候财产保全的资格。
这里所谓的“轮候保全”,是指待之前某一个冻结措施得以解除或者执行完毕后,后续轮候的财产保全才能正式生效。
然而,倘若账户内的冻结金额业已满足了所有相关的
债权债务要求,并且并无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例外状况存在时,其他人再行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可能性往往较低。
值得一提的是,任何涉及财产保全的申请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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