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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纠纷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4.11.28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251人
律师解析:
就关于拖欠货款的纷争进行处理时,一般的常规做法是从被告的居住地点,或交易合同义务实际履行的地点所在的地方法院请求援助。
在交易契约中,契约履行地点未被明确定义,或是存在模糊表述,同时争议焦点全部聚焦于支付货币相关事项的情况下,那么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将被视为合同履行地
这也就意味着,若您作为接受货款的当事人,则您所在地的法庭将会有对该案的专利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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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新律师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王建新律师,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主要做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股权纠纷、侵权等领域的法律诉讼及咨询业务,办案经验丰富,法律根基深厚,深受当事人信任,承办的许多案件来源于当事人的互相介绍。曾长期担任部队团级单位主官。为人正派、诚信守诺、善于沟通,具有丰富的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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