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话记录虽然可视为
出轨证据,然而在法律层面上,仅凭通话记录尚不足以证实其确实存在出轨行为。因为通话记录只能证明双方曾经通过电话进行联系,如若缺乏相关的通话录音来加以印证,则无法对通话内容予以确认。因此,根据现行
司法程序,
证人有义务对其所提出的主张提供相应的
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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