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交通事故纠纷所涵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在面对对交通警察所判定的事故责任存在异议的情况时,您有权向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寻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争议。然而,若涉及到赔偿问题引发纠纷,您亦可请求交通警察介入调解,如调解无果,最终的裁定权将交由人民法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妥善处理方式当我们遭遇交通事故纠纷时,应当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协助与指导。针对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其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通过和解的方式予以处理。该方式可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共识,或者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适宜的组织协调以完成相关事项的和解。其次,如若各方意见未能达成统一协商,则可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交通事故责任纷争的司法管辖原则是如何规定的众所周知,交通事故案件属于民事侵权责任纠纷的范畴。关于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为由被告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辖权,同时,对于涉及侵权责任纠纷的案件,还确立了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进行审理的原则。而侵权行为所在地则包括侵权行为之发生地与侵权行为之结果地两个方面。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处理起来确实麻烦,靠自己很难结案。协商、调解、诉讼都得花时间,不然官司没完没了。警方定责是个参考,不代表事情就完了。到了赔偿那步,还得大家商量着来,或者找法律帮忙。要是上法庭,法院会依法审理,保证判得公平。
交通事故纠纷优先协商,无果时可寻求交警委员会调解或法律诉讼。法院判决需以交警的赔偿调解终结书和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当事人可选交警调节或民事诉讼。调解不成或未履行,诉讼权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