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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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征税者对房屋补偿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权益。如无法达成共识,可申请行政复议,但成功与否取决于具体案情。对复议裁决不满可上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议。如超期未申请或执行,地方政府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文件需详列补偿详情及安置房信息。

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定前置范围涉及多个方面,如税款征收行为、罚款决定、没收非法所得和财产、停止出口退税权决策等。这些行为需先经复议,再寻求法律救济。税务行政复议的范畴,即受理案件的范围,涵盖了这些具有特定性质的行政行为,确保税务争议得到公正、及时的解决。

对国务院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满可再向国务院申诉。若认为行政行为影响您的自然资源权益,建议先行复议,再考虑行政诉讼。与税务机关有纳税争议时,建议先按决定纳税,再依法申请复议。

在面临可能被拘留的情况下,您有权申请行政复议。一旦启动复议程序,您可以向负责行政拘留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请求暂缓执行。如果以口头形式申请,警察需详细记录并让申请人签字或按指纹。这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请务必了解并行使这一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然前置程序。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先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需注意,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应先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