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彩礼退还金额依据交往阶段而定:未登记同居1-2年,返还比例不超过30%;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满一年或三个月,返还50%左右;同居不到三个月,接近或达70%。接收彩礼后拒结婚可请求返还。退还条件包括:未履行登记、已完成登记但未共同生活、赠送彩礼致经济困难。
彩礼问题在我国法律中,主要依据三点解决:一是双方是否完成婚姻登记,未完成则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二是若已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离婚后男方可申请返还;三是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离婚时有权要求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彩礼问题中,赠予方在三种情况下可要求退还:未完成结婚登记、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予财物导致对方经济困难。但第二、三种情况需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
法律规定,在婚约期间赠送的礼金,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赠与人可凭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院将全力支持此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彩礼返还分三种情况:未登记结婚,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离婚后可申请退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离婚后也可要求退还。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双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