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收取模式有哪些类型在我们国家,房产使用期限最长可达七十年,而对于住宅用地所覆盖的区域,其使用权限同样设定为七十年。当上述期限届满之际,则需依照当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来相应的增加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我们只需根据当前的地价水准来补足土地出让金即可,从而能够再次获得土地使用权。此外,房屋所有权利则是永恒不变的,并不涉及到使用期限的问题。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是指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上规定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一是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地产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利,主要分公共住房、商业和工业建筑。普通公共住房70年产权,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40年。到期后,可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或按国家房屋征收法规进行补偿。
不一样,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而土地使用证是对于土地所有权确认的法律凭证。
我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法律规定划分明确:居住用地70年使用权,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体公益用地50年;商业如商场酒店娱乐和仓储用地为40年;综合性或特殊用途用地同样遵循50年期限。这是对土地利用的重要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