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法律功底深厚,熟知案件办理和裁判规则,坚持专业分工和团队协作,严格保障案件办理流程和风险监督机制,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犯罪辩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侵权诉讼;婚姻家事、继承、房产、合同等领域纠纷;公司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并且在全国多家知名媒体法律栏目担任社会热点事件法律点评人。 律所团队代理承办有河南新乡“河南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半”“黑龙江汤兰兰案”“河南新飞集团副总李某涉嫌贪污罪”“特斯拉icon刹车失灵”车主张女士案、“山东蓝翔离婚及刑事案”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案件。
立即咨询对于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素,我们认为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实施聚众行为是必要条件之一,该行为通常是指召集三个以及以上成员参与其中;其次,聚众的目的必需是出于斗殴的意图,而非其他原因,这体现出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第三,在客观事实上,确实出现了双方或者多方之间的打斗行为;最后,这种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已经对公共秩序产生了明显干扰。
若判定聚众斗殴罪并不构成,那么法院就可能根据具体行为及情节,并结合其他相关犯罪指控,例如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等进行综合考量。寻衅滋事罪往往涉及到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破坏,而故意伤害罪则主要针对那些具有预谋性或者恶意性的伤害他人之行为。对于这两类罪行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程度,将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本罪的涉案主体须为已满十六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行为人秉持着聚众斗殴的不良意图,即明确知晓其自身行为可能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恶劣影响,而且试图引发或放任这类后果的发生;再次,从客观方面来看,涉案者需组织、策动、操纵甚至积极参与到聚众斗殴事件中来,且参与人数众多,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最后,本罪的行为对象往往是无特定指向性的人群或与之相对抗的另一聚众群体。
两名人员之间的争执暴力事件,通常情况下并不能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犯罪。所谓“聚众斗殴”,乃针对报复他人、争夺势力范围或其他不当利益之目的,纠集众多人员以团体方式进行斗殴,从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若该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则对于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事处罚。
若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其量刑标准如下:对于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若存在法定特殊情况,则应对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聚众斗殴罪乃是指因个人报复、维护霸权地位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多人成帮结派互相进行暴力冲突,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