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打官司的话,得先交点钱,这些钱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不过万一真的有点儿困难,也不要紧,你还能试着申请缓交、减交甚至是免交。所以嘛,负债事儿要是想闹上法庭,基本上面临这笔费用的就是你这个起诉人。当然了,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可能会看你的案子到底是啥样的,最后结果又是咋样的,然后再决定这笔钱该怎么分摊。
里面第561条说了,如果有人欠债了,除了得把本金还给我们,还得额外付点利息、还有为了要债花掉的那部分钱。要是还的钱不够还清所有的账单的话,除非他们俩之间之前已经说好不是这样算的,否则就得先还那些花掉的钱、利息再到本金这么个顺序来还。说到借钱的事儿,律师费这玩意儿也算是为了要债花掉的那部分钱。
你要是借了别人钱没还上的话,那就要打官司了。这个时候,诉讼费大部分都是输的那个人来出。但是得提醒你一句,打官司的时候你得自己先把诉讼费给交了。胜利的一方,法院一般都会判让输的那个人来付诉讼费,然后你之前交的那些钱就可以退给你。不过,如果你只是赢了一部分,那么法院可能会看具体情况来决定你们两个人怎么分摊诉讼费。如果你输了的话,那你之前交的诉讼费就只能自己承担。
咱们在打民事官司的时候得先掏出个立案费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诉讼费来。要是觉得掏这笔钱有点吃力,那你也别着急,还能申请缓缓交,少交点,甚至是干脆就不用交了。所以,欠债不还这种案子,理论上说,起诉的那个人得自己先把这些钱给垫出来。万一最后赢了,起诉的人就能从输的那个人那里讨回诉讼费;但要是输了的话,那起诉的人可能就得自己担着这笔诉讼费了。不过,你要是真的手头紧,也别怕,可以去法院申请一下减免嘛。
那就是打官司的那点事儿,大多数时候都是输了的那个人掏这笔钱。假如那个被你告上法庭的人在法官给出的期限内没有把钱还给你,那他们就得为你拖延还钱这段时间的利息加倍买单。这里说的“其他义务”可不仅仅是还钱那么简单,它还包括别的各种责任。所以说,要是有人欠你钱不还的话,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找他算账,而且还能让他承担因为拖着不还钱而多出来的那些费用,比如打官司花掉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