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说到死人留下的东西,那就是合法的私人财产了。就是说假设咱们这里有个欠债不还的人,然后他翘辫子了,那他生前留下来的房子如果是自己合法的私人财产的话,那就可以当成遗产让别人来继承。但是,如果这个房子其实是他跟他老婆两个人的财产的话,那么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要求,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明文规定,要把他们共有的财产分一半给他老婆,剩下的那部分才是他的遗产。
遗产其实就是人死之后剩下的那些自己名下的、合法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欠债的那个人死了,他的房子只要是他自己的、合法的,那就可以当作遗产来分配。当然,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这个人的房子是跟他老婆两个人一起买的,那在分遗产的时候,要先把房子的一半给老婆,剩下的才是这个人的遗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明文规定,无人继承又无遗嘱指定受益人的遗产,收为国有,用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发展;若逝者在世时系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的成员,则该部分遗产应归属其所属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所有。换句话说,若债务人身亡之后,其遗留下来的遗产既无人继承也无有效遗嘱指定受益人,则此等遗产便会按照上述法律法则归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而非由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若债务人不幸谢世,并未留下任何遗产供继承者继承,那么在这种普遍情况下,由继承人代为履行死者所负之负债从而进行清偿,并非他们的法定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遗产继承人仅需以其实际继承得到的遗产价值为上限,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进行偿付。倘若遗产总价值无法填补其所欠债务的缺口,此时遗产继承人无需额外承担逾越其继承遗产的部分债务进行偿还。
在债务人离世且未留下任何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债权可由遗产受赠者代为清偿,此种情况下清偿的额度将严格限制在受赠者所继承之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若并无遗产受赠者存在,那么该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员便有责任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其依法应尽的纳税义务以及其他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