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5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市北区妇联公益律师,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曾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咨询该律师孕妇离婚时,胎儿抚养权一般归母亲。但在特殊情况下,抚养权可能会变更。如果父亲想要争取抚养权,需与母亲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诉讼。总之,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一般判给女方,法律规定离婚时孩子不满2周岁,归女方抚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遵循双方协商优先原则,不满两岁多判给母亲;年满两岁至八岁,除非一方因永久性绝育或其他医学原因、长期陪伴导致子女不宜改变环境,或一方有其他子女需照顾,否则共同抚养可能性较小。八岁以上孩子,考虑双方意愿及个人意见。如母亲孕期离婚,子女通常判给母亲。如无协议,法院依据上述准则裁决。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孩子的直接监护权一般归女方。 根据《民法典》,未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随母生活,但如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孩子可随父生活。
离婚后发现怀孕,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不满两周岁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父亲可要求直接抚养。如双方无法协商,需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和子女权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