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小区公共设施有安全隐患致孩子受伤,物业有管理维护义务,可能需担责
赔偿。
2.被其他孩子
侵权受伤,侵权孩子的
监护人要承担责任。
若在教育机构管理期间受伤,机构未尽职责也需担责。
3.孩子自身过错受伤,监护人可能自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遇到此类情况,要
收集证据和责任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
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在小区内玩耍时不慎摔倒受伤。经查看,事故地点的道路存在坑洼情况。小朱家长认为小区物业没有尽到管理维护义务,应承担
赔偿责任。但物业称小朱是自己不小心摔倒,且小朱家长当时未在旁有效
监护,家长自身也有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小区物业对公共设施有管理和维护义务,道路坑洼属于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小朱自身存在过错,比如不听劝阻进行危险行为等,其监护人可能要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在此次事件中,小朱家长未在旁有效监护,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双方可先收集现场
证据,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