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对方押金条丢失,可协商处理。
让对方写书面声明,说明押金条丢失,不会再凭此
主张权利,声明里写清押金事项、金额和支付时间等,双方签字。
2.若有转账、聊天记录等能证明交押金的
证据,可作为交付押金的证明。
3.退还押金时,要求对方写收条,注明收到的金额和对应事项,避免后续
纠纷。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丽租房并支付了押金,小丽出具了押金条。后来小朱不慎将押金条丢失,租赁期满小朱要求小丽退还押金。小丽担心小朱日后会凭借已丢失的押金条再次索要押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表示自己不会这么做,但小丽仍有顾虑。
案情分析:1、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该问题,小朱出具书面声明,在声明中写明所涉租房押金事项、金额、支付时间等关键信息,表明押金条已丢失且承诺不会以该押金条再次主张权利,然后双方签字确认。
2、若小朱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其他能证明交付押金事实的证据,可作为交付押金的佐证。当小丽退还押金时,可要求小朱出具收条,注明收到退还的押金金额、对应租房事项等,以此证明押金已退还,避免日后
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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