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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开始,期限是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是1997年开始,期限是30年,以此推算第三轮土地承包应该在2027年开始,那么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呢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又是多久呢下面,律图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期”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03-03 08:52:32 已帮助31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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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了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是否导致超过部分必然无效(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二)恶意串通,双方在签订流转合同时会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等文件确认承包人是否有权流转该土地,合同无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该合同有效。一般来说,损害国家。到投行先锋论坛网站查看回答详情>。第五十二条,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超过二十年的,该部分应该是无效的;>,应该认定对于超出承包期剩余期限部分。对于超出承包期剩余期限的土地,承包人是无权处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如果交易对方明知与承包人签订的流转合同超出了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仍与承包人签订合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五十一条,双方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意图,损害国家利益,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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