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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怎么办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怎么办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2024-02-28 15:01:35 已帮助18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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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需要支付专项培训费用违约金?
一.哪些属于专项培训费用   一般来说,从内涵上看,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费用,上岗前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不在此列:从外延上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专项培训费用既包括直接费用如培训费,也包括间接的费用,如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等。   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法》 没有对专项培训费用做出规定,实践中对违约金数额大小,哪些费用属于培训费用等问题存在不同观点.为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服务期的上规定,防止用人单位在计算违约金时不合理地扩大数额,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535 号,以下简称《 实施条例》 )对专项培训费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   二.没约定服务期培训费要赔偿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 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根据该规定,双方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服务期限,而用人单位已出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其标准为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劳动者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以上就是关于专项培训费用违约金的相关回答,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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