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建设工程纠纷专题
>
施工合同纠纷专题
>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书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书
现如今,建筑业一片欣欣向荣,包括现在与前景都是美好的,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建筑。我们知道,建筑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来说,一切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就可以,但是,有时还是会出现纠纷。而其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实就和其他民事纠纷一样,总体来说,就四种形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但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施工合同纠纷。
2024-03-03 08:46:32
已帮助4101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是否有效
1、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一般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2、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可以分为很多种种类,那么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按照建设工程的合同中项目的规模还有复杂程度,以及承包的方式范围等等的不同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合同,所以要确定合同类型就要确定合同承包的规模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问一下建筑工程转包合同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在我国是禁止进行工程转包的,所以工程转包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当然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如何诉讼(请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因此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只能通过去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与转包存在什么区别
1、二者发生的时间不同。转包行为发生在转包人取得承包权之后,而挂靠发生在被挂靠人订合同之前或者同时就行成借用的资质。挂靠人参与了招标过程,具有对建设工程的定价权。2、二者涉及的工程范围不同。转包即可能是将工程全部整体转包,也可能是肢解后另行分包。而挂靠是挂靠人以被挂靠的名义承包整个工程。3、挂靠人以借用资质的行为承接到工程后还可能会发生转包情况,而承包人将工程转包后,却不在具备再挂靠的基础。4、挂靠施工过程中,因存在借名行为,对外表现为发包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在转包行为中,转包人一般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为,对外表现为其自身与相对人的关系。5、转包行为无效,不影响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效力,而挂靠施工的行为,通常会直接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风险提示: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首先,转包行为无效。我国《民法典》、《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明确禁止转包行为,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其次,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再次,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最后,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的,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
王瀚仑
问题:请问一个人挂靠央企资质中标,之后又挂靠本地一建筑企业转包过来,之后又以央企名字成立项目部开展业务,我最后实际施工人该起诉谁?谢谢!
您好,把这两家公司一同起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合同是否能转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看情况的。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2、以下情形合同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如果是规定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或者是特定主体的合同,则合同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不得转让,则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果该合同成立是由国家机关批准成立的,则该合同的转让也必须经原合同批准机关批准,如果批准机关不予批准,该合同不能转让。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2、《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3、《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缆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意外险赔付条件包括什么
您好,关于建筑工程意外险赔付条件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必须在施工现场,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的缺陷、物质本身的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张继伟
问题:你好,建筑工程装饰合同没完成,中途可以转签其他公司吗?
合同有无约定,建议带协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 ,我们准备把某项工程承包出去,由于是第一次,所以想问建筑工程承包资质标准是什么样的?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建设工程纠纷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建筑合同中的违约金通常是多少
#建设工程纠纷
1106次阅读
工程合同的追诉期一般为多少年
#建设工程纠纷
1495次阅读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
#建设工程纠纷
1340次阅读
工程合同诉讼的有效期是多久
#建设工程纠纷
940次阅读
工程合同追诉期有多长
#建设工程纠纷
954次阅读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满足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纠纷
1030次阅读
关于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书
精选专题信息
建筑工程质量担保期的规定是什么
2024.06.15
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2024.06.15
劳务分包是否要写施工方案
2024.06.15
转包的合同无效工程款该如何结算?
2024.06.15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
2024.06.15
建筑工程专业分类包括哪些
2024.06.15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期规定是如何
2024.06.15
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2024.06.15
劳务工程能分包吗
2024.06.15
家装转包合同是合法的吗
2024.06.15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什么
2024.06.15
劳务工程能承包给个人吗
2024.06.15
违法分包合同是有效合同吗
2024.06.15
工程量变更超过10%的规定
2024.06.15
工程款是否有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4.06.15
建设单位是否可以指定分包单位
2024.06.15
热门推荐
热门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工程招投标纠纷律师
施工合同纠纷律师
转包分包纠纷律师
工程质量纠纷律师
工程款纠纷律师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
保证金纠纷律师
建筑工程法规律师
工程纠纷案例律师
工程款拖欠怎么起诉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全文
中标后未签合同可以弃标吗
施工单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施工合同违约金按什么计算方法计算
施工合同延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建工程抵押新规定是什么
在建工程抵押房什么意思
在建工程抵押转正式抵押应提交哪些证件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建筑工程合同还需要履行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28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11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26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16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21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25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5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21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7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14篇)
非法集资
性犯罪
强奸案
强奸罪
猥亵儿童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杀人未遂
过失致人死亡
招摇撞骗罪
拐卖妇女
贩卖儿童
非法拘禁
非法持枪
诈骗罪
电信诈骗案
盗窃罪
绑架罪
抢劫罪
抢夺罪
敲诈勒索
包庇罪
渎职罪
职务侵占罪
行贿罪
倒卖文物罪
偷税漏税罪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4:02:05
工人找你要工资是合理的,同时你也可以向上主张。
问题:和别人签的合作协议,我承包时,达不到验收需要,工程延期,因甲方原因,承包消防工程,我挂靠的消防公司?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8 21:11:46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
问题:死亡一人会构成什么事故?
钱威律师
2024-05-15 08:05:2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怎么认定是一般安全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6: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可以拆除,并主张赔偿损失
问题:防火涂料都是小厂买的施工完了怎么投诉?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8 21:11:46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
问题:死亡一人会构成什么事故?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4:02:05
工人找你要工资是合理的,同时你也可以向上主张。
问题:和别人签的合作协议,我承包时,达不到验收需要,工程延期,因甲方原因,承包消防工程,我挂靠的消防公司?
钱威律师
2024-05-15 08:05:2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怎么认定是一般安全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6: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可以拆除,并主张赔偿损失
问题:防火涂料都是小厂买的施工完了怎么投诉?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常用(范本7篇)
下载
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常用(范本11篇)
下载
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常用(样本6篇)
下载
4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常用(样本9篇)
下载
5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常用(模板6篇)
下载
6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常用(模板8篇)
下载
7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精选(范本7篇)
下载
8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精选(范本9篇)
下载
9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精选(样本6篇)
下载
10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精选(样本7篇)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骗取出境证件罪
保险诈骗罪
非法搜查罪
强迫交易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拐骗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