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电动车是否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关键是看驾驶的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普通观点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区别在于是否装有内燃机,装有内燃机为机动车,没装内燃机则为非机动车,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车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电动车是否属于非机动车,要根据车辆的整车重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非机动车的国家标准来判断。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电动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
不符合上述标准,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因此,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大于20公里每小时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醉驾此类电动车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电动车前也不要饮酒,否则也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通过上述解答我们可以知晓,电动车也属于机动车的一种,并且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时速标准。那么在喝完酒之后驾驶电动车也属于醉驾的一种,如造成交通事故也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里肯定地回答大家: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算机动车醉驾。最后提醒您注意交通安全,遵守法律法规,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