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根据员工在企业内服务的年数,每达到一整年内就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若服务时间已达六个月但不足一年者,则视为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将给予半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水平高于企业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执行,且支付的年数不得超过12年。
通常来说,对于月工资未超出上述标准的员工,其补偿年数并无上限限制。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具体补偿年限仍需参照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综合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