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买卖纠纷的
仲裁问题,其是否可行完全取决于相关合同中是否包含明确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事后是否就该事宜达成了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
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有关争议应当交由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内容,并且所订立的仲裁条款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的有效性与可执行力,那么在这种情形下,
当事人是有权选择通过仲裁方式来解决
纠纷的。
相较于其他解决途径而言,仲裁制度拥有着一裁终局以及高度保密性的显著优势。
然而,若合同中未对仲裁事项做出任何约定,或者约定的内容模糊不清甚至无效,那么通常情况下,此类纠纷应当通过
诉讼渠道予以解决。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仲裁与诉讼这两种不同的解决方式各自有着独特的优点与不足之处。
仲裁程序在灵活性与高效性方面表现突出,但同时也存在着费用较高等潜在风险;而
诉讼程序则更加注重程序的规范化与公正性,但在时间与成本上可能会有所增加。
因此,究竟应该选择何种方式来解决纠纷,还需结合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实际需求来综合考虑与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