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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能办取保候审吗

原则上,可以为您提供关于取保候审相关事宜的协助。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对象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取保候审的请求。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在接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最后,对于决定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需向其本人当面宣布结果,并且要求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明文规定,对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
(2)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能通过取保候审避免其产生社会危害性的罪犯;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通过取保候审无法保证其人身安全的,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最新修订: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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