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严重的意外事故之后,若行为人逃避责任而离开现场,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仍然可能会接受理赔请求。具体地说,当机动车辆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发生肇事逃逸时,如果涉及到所涉车辆有强制性的保险,那么保险人将按照规定的限额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然而,如果无法确定女方当事人的车辆是否投保或已经超出了强制性保险的限额,那么用于支付人身伤害和丧葬等相关费用的款额,则需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预先垫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