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征用补偿方面,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是土地补偿款,其次是安置补助费。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之间进行计算和支付。
此外,还需注意地面附属物的补偿费用,其中不仅包含了如房屋、树木以及相关设施等固定资产的补偿,同时也涵盖了青苗补偿费。
值得一提的是,青苗补偿费将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
若耕地已经停耕且未种植任何作物,那么此项费用便无需支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