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银行存在违反规定的发放贷款行为,借款人依旧需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该项贷款涉及到高利贷问题且借款利率超出了法律的规范范畴,那么对于这部分超额的利息无需进行偿还;
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其应有的利息仍须按照约定时间予以归还。
因此,法律只对超过法定限制的利息部分不提供保护,而非当事人实际借入的本金。
为保障出借方的合法权益,自然要求借款人归还本金并接受法律的保护。
在特定情况下,如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将被视为无效,借款人有权向出借人索回已经支付的超额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