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事故责任进行分级的具体标准如下:
首先,当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生命终结或严重残疾时,应被归为一级医疗事故;
其次,若医疗事故致使患者中等程度伤残或者器官组织受到损伤,进而引起严重功能障碍者,则属于二级医疗事故;
再者,三级医疗事故则涵盖了造成患者轻度伤残以及器官组织受损伤后引发一般功能障碍的情况;
最后,四级医疗事故则主要指因医疗行为而给患者带来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