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中国的刑法典中,关于绑架罪这一严重违法行为,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该犯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宝贵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乃至生命权益以及国家和个人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来看,它主要体现为犯罪分子基于非法目的,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强行将他人控制并进行非法拘禁的行为;
再次,从犯罪行为实施者的身份来看,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此种犯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来看,他们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而仍然为之。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