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定考核能否扣减员工工资这一问题,首先应考虑的便是现行的劳动合同中是否对绩效工资部分做出明确规定。
若贵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便已明确设定了绩效工资的具体数额,那么依照绩效考核结果来相应扣减绩效工资便具备了合规性和合理性;
然而,若劳动合同并未就此事项作出相应约定,那么这样的操作无疑将被视为非法行为。
此外,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扣除绩效工资之后,员工实际获得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过程必须经过公开公示,且须与参与考核的相关人员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并由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
3.在考核人员未能达到预定标准的情况下,扣除工资的决定必须得到全体员工的书面认可。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