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事逃逸的问题,我院裁决庭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于事故责任及当事人行为性质的判断,通常可由交警部门进行初步判断,例如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等。
然而,在此阶段,仅涉及到行政处罚方面的事宜。
若肇事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自身并未实施逃逸行为,则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异议。
法院亦会在庭审过程中,对交警部门的判断进行审查和采纳,进而对肇事者的行为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