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超出该期限的任何协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租赁期限届满之际,双方当事人有权协商决定是否续签租赁合同;
然而,续签后的租赁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作为房屋出租方,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以及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职责等。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