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于债权在法定时效期间,债权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2.在提交起诉状时,应当附有与借款事宜有关的充分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以便法院可以依法予以立案并正式受理案件。
若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将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将传票发送至债务人,要求其按时到庭参与诉讼。
3.若存在担保连带责任方,作为原告,您有权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令其负起连带偿付还款义务;
而若是一般的担保责任人,即使在债务人未按照生效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您依然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4.您还可以选择申请财产保全,这是指为了维护未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力或防止财产受到损害,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性措施。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公民下落不明超过两年时间后,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人为失踪人。
在此情况下,失踪人的财产将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为管理。
同时,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以及应付的其他费用,也将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进行支付。
《民法典》
第四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