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工伤认定中被确认为工伤六级程度,您有权享受以下工伤赔偿待遇:
首先,所有的治疗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其次,在停工留薪期间,您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发生任何改变,仍旧由您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接下来,根据相关规定,您将能够得到共计18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因身体原因而无法继续工作的员工,公司将会按照您的个人工资标准的60%来发放伤残津贴;
最后,当您选择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额外获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