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协议与备案合同并非为同一概念。
前者所代表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购销合同,而后者仅仅是将相关购房事宜进行归档备案登记的文件,仅具有档案备案的法律效力,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此外,购房合同所对应的编号在网络签约过程中会自动生成,然而备案合同中的备案号码则需依据契税费款缴付时间来予以确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