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番禺区域内的集体户居民若需向当地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可遵循如下步骤进行办理:
首先,需准备好离婚起诉状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结婚证书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如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您仅需携带子女的户籍信息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即可;
然而,若存在财产分配问题,需提供与此有关的财产证明资料,例如房屋产权凭证、机动车辆行驶证件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