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地区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金额,均按照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实际状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标准而设置;
对于房屋拆建机构而言,务必严谨履行,避免擅自变更任何条款。
具体地说,对房屋进行补偿的费用主要用于弥补因拆迁而给所有权者带来的物质损失,通过针对被拆迁房屋的构建结构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以每平米的单价为基准进行计算。
其次,周转补偿费用则是为了补偿那些在拆迁过程中需要临时居住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这部分费用会根据他们的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然后按照被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