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透支状况下,逾期未进行还款属于违反合同的不当行为,银行有权请求持卡者全额偿还本金以及逾期所产生的利息、滞纳金以及超限费等等款项。
若银行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获得胜利的话,那么持卡者还将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
其次,假如持卡者的个人品格存在严重瑕疵,违反信用卡使用规定,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进行恶意透支,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逾期未进行还款,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持卡者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当逾期金额超过1万元,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偿还时,便有可能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未进行还款的行为会给持卡者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这将对持卡者未来的贷款申请及其他相关金融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