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处在试用期阶段,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离职请求便可顺利领取应有薪酬;
若是已转为正式员工,则需提前三十日提出辞呈方可确保获得应得报酬。
因此,只要劳动者依据合法程序事先通知并解除劳务协议,即使前雇主未能批准,劳动者的离职行为亦仍然得到法律的强大保护。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在离开企业之前应得的工资,各用人单位有责任全额支付。
然而,若劳动者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是擅自提前离岗,且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索取相应的赔偿。
在此种情形之下,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所应得的工资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